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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STFUN

ARTISTFUN 隐私政策

声明:本中文翻译是为了便于会员的理解而提供给会员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韩文版本具有法律效力。

总则

1. 个人信息包括所有个人信息和资料,以及可以通过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可以识别个人的信息(即使单独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但可以与其他信息轻松结合进行识别的内容)。

2. (株)LANA公司(电子商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ARTISTFUN”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重视正确管理和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全面遵守与个人信息相关的 《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使用及信息保护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平台”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告知用户,关于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接受和收集的个人信息被使用的形式和方式,以及我们所采取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措施。

3. “平台”将隐私政策公开在“平台”首页,以便用户随时查看。

4. “平台”为了不断完善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将根据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或指引的变更进行修改,并且在修改隐私政策时,会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代码以便用户确认变更事项。

本“平台”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

本“平台”无需另行注册会员, 可自由访问大部分内容。
用户在注册"平台"会员时,需要填写以下必须个人信息,未填写选择项目时,服务的使用也不会受到限制

1. 用户注册时个人信息收集范围
 -必须:用户登录ID,密码,密保问题及答案,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是否接收广告),出生年月,性别,使用访问记录,访问信息,Cookie, IP地址 ,支付信息
2. 购买付费内容个人信息收集范围

 - 确认本人身份时需要身份证号码,密码及姓名
 - 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

· 银行名称,账户信息, 持账户人姓名
· 银行卡种类,银行卡号码, 有效期, 密码,分期付款期限
· 电话号码

- 需要配送时则需要同意收集订货人姓名以及收货人姓名、地址、邮编、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本“平台”准备了用户可以对本“平台”的隐私政策或使用条款的内容点击“同意”按钮或“不同意”按钮,点击“同意”按钮,将被视为同意收集和使用其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收集项目及使用目的

1. “平台”出于以下目的收集个人信息。(包含收集项目和使用目的)

 -  姓名、用户名、密码:根据会员制服务是否为会员本人认证
 - 电子邮箱、电话号码(是否接受广告) : 传达公告事项,确认本人意愿 处理投诉等确保畅通的沟通渠道。介绍新商品、服务信息及通知事项等

 - 付款信息:针对付费内容的支付方式
 - 其它:同意个性化服务追加收集信息

2. “平台”使用个人信息的时候,应当获得用户的同意后收集,对于可能侵犯使用者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 (人种、民族、 思想、政治倾向、出生地、籍贯、政治倾向及犯罪记录、健康状态及性生活等) 未经利用人的同意或法律法规有规定以外,不得收集。

通过Cookie自动收集的个人信息

1. cookie是什么?

本“平台”使用“cookie”来存储和查找有关用户的相关信息。cookies是“平台”发送到用户浏览器(Netscape、Internet Explorer等)的一小段信息。当您访问本“平台”时,本“平台”的计算机会读取您浏览器中cookie的内容,在您的计算机上查找有关您的附加信息,并在无需额外输入您的姓名等情况下提供服务。Cookie仅识别用户的计算机,不会识别您的个人身份。您还可以选择拒绝cookie的选项。在浏览器上端的【工具】> [Internet选项] > [个人信息] > [高级]中选择是否允许cookie。

2. 本“平台”cookie的运营

本“平台”为用户提供量身定制式信息服务而使用“cookie”。本"平台"只借用“cookie”来收集用户的会员ID以外不进行任何信息的收集。本“平台”通过cookie收集的会员id用于以下目的。

- 根据用户个人偏好,提供个性化的信息。
- 分析会员与非会员用户的访问频率及访问时间等信息,掌握用户的的喜好和关心领域,且以此作为-开展目标(Target)营销及改善服务的基准。
- 通过追踪购买过的商品的信息以及感兴趣的商品种类, 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购物服务。
- 针对付费内容进行使用期限通知。
- 分析用户的使用习惯从而进行服务改善。
- 在公告栏上传公告文

关闭浏览器或登出时cookie服务也同时会结束

目的以外的使用及对第三方提供及共享

1.  “平台”在《个人信息的收集项目及使用目的》中告知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未经利用人的事先同意,不会超过该范围使用,原则上也不提供给第三人。
但下列情况除外
 - 合作关系: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用户的个人信息可能会提供给合作公司或与合作公司共享。在提供或共享个人信息时,我们会提前告知用户合作公司的名称,将提供或共享用户的哪些个人信息项,为什么要提供或共享此类个人信息,以及保护和管理的时间和期限. 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单独通知用户并完成征求同意的过程,如果用户不同意,我们将不会向合作公司提供或分享。当合伙关系发生变化或合伙终止时,将按照相同程序通知或征求同意。
 - 委托关系: 为顺利处理收费信息使用费用结算业务,委托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必须事先详细告知委托处理企业名称和委托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业务委托目的、委托处理过程、委托关系维持时间等。
 - 出售、收购合并等: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完全继承、转移时,必须事先详细告知正当理由和程序,并赋予用户撤回个人信息同意的选择权。

2. 告知及同意方法是通过“平台”初始化面的公告事项,在至少十天前告知的同时,利用电子邮件等单独告知1次以上,对于出售、收购合并,必须根据积极的同意方法(直接表明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及共享的意向)进行程序。

3. 但下列情形除外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机构以调查为目的要求提供信息时;
 - 为了统计编制、学术研究或市场调研等,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向广告客户、合作公司或研究团体提供个人信息时;
 -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要求提供信息时, 原则上应告知当事人,根据法律上要求,可能不得已不能告知。公司根据上述事项提供个人信息时,将尽可能地依据原来的收集使用目的,避免随意提供用户信息。

个人信息的查阅及修改

1.用户可随时查阅或更正登记的客户个人信息。需查阅及更正个人信息时,通过点击官网首页『更改个人信息』项目,便可直接阅览或更正,或者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我们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2. 如果用户要求修改错误的个人信息时,在更正完成之前,我们不会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3. 如果已经向第三方提供了错误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及时将更正结果通知第三方,并采取更正措施。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平台”在用户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已达成或取消同意时,将立即删除用戶的个人信息。具体销毁程序如下。

1.销毁程序:为注册会员而输入的信息在目的达成后将被转移到单独的DB(纸制文件将被转移到单独的文件箱),根据内部方针及其他相关法规保存一段时间后(参考个人信心的持有和使用期限)予以销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得将该个人信息用于指定用途以外的目的。
2. 销毁方法: 打印成纸制文件的个人信息,用碎纸机粉碎或以焚烧方式予以销毁。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 将以不可复原的技术方式进行删除。

个人信息的持有和使用期限

1. 用户的个人信息在达到以下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已达成或取消同意时,将被销毁。但是,“平台”若依照《关于在电商交易中保护消费者的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认下列交易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等为由,有必要在一定期间内保留个人信息的, 可在该期间内保留相关信息。

 - 会员注册信息:注销会员或被除名时,因特殊原因,需事先明确个人信息的保留目的、期限、保留项目等,征得同意。
 - 与合同或撤销订购等相关的记录:5年
 - 与货款结算及货物产品供应相关的记录:5年
 - 与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相关的记录:3年

2. 如果用户要求查看该用户的持有的交易信息时,本“平台”将采取措施,以便您及时查看和确认。

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1. 技术性措施

为防止注册本“平台”的用户个人信息在处理过程中被泄露、变造或毁损等,“平台”为确保其安全性,采取如下技术/管理上的保护措施:
 - 用户的个人信息由密码保护,在储存或传送重要数据时进行加密或文件锁定功能(lock)等方式安全地进行储存和管理。
 - 本“平台”采用了安全装置(ssl或set)通过加密通讯等方式确保在网络上安全传输个人信息。
  - 防止黑客或恶意代码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损毁,每个服务器都会采用入侵预防系统(防火墙)来确保系统上的安全性。

2. 管理性措施

 - “平台”将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人员最少化,拥有这一权限的人员如下:
· 直接面向用户进行市场营销业务的人员
· 个人信息管理人及负责人等执行个人信息管理业务的人员
· 以及其他业务上不可避免地接触个人信息的人员

 - 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人采取新的安保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使之认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通过不定期地培训教育来加强对隐私政策的遵守。
 - 入职时全体职员需签约安保誓约书, 事先防止因内部员工导致的信息泄露。“平台”内部运营个人信息保护专业部门,来监督隐私政策的履行事项与个人信息处理人员的遵守与否。
 - 个人信息相关负责人的业务交接在安保维持的状态下进行, 在“平台”内部条款里明确了入职及辞职后个人信息事故的责任。
 - 本“平台”有关用户个人信息和一般数据不进行混合保管,而是通过单独的服务器进行分离保管。
 - 将电算室及资料保管室等设定为特别保护区,禁止随意出入。
 - 如果因用户本人不注意或疏忽管理导致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被泄露,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用户要妥善管理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建议经常更换密码。
 - 此外,如果因内部管理者的失误或技术管理上的事故导致个人信息的丧失、泄露、变造、损坏, 本“平台”将立即向会员告知事实,并寻求适当的对策和补偿。

“平台”链接

“平台”可以向用户提供其他“平台”或者资料的链接。在这种情况下,本“平台”对外部"平台"及资料没有任何控制权,因次不能保证在链接“平台”得到的服务或资料的有用性。通过本“平台”点击(click)按钮后转移到其它“平台”页面时,对链接的"平台"搜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不适用本“隐私政策”,访问其他“平台”或资源前仔细阅读其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留言板

1. 本“平台”珍视会员的留言, 会尽全力保护您的留言不被篡改、损毁、删除。但以下情况除外:
 - 垃圾广告邮件(例如幸运信、8亿邮件、特定"平台"广告等)
 - 以诽谤他人为目的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帖子
 - 未经他人允许公开他人身份,侵害本"平台"或第三方著作权的内容,与其它公告栏主体不同的内容
 - 本“平台”秉承绿色评论区文化,在未经他人同意时可以删除特定部分或可以修改为符号后重新上传。
 - 如果是可以移动到其他主题的公告栏上的内容,请在该公告栏上注明移动路线,以免误会。
 - 除上述以外情况,在明示或个别警告后,可采取删除措施。

2.原则上,评论相关的权力和责任都需要评论者本人承担。另外,通过发帖自愿公开的信息很难受到保护,因此请在公开信息前慎重考虑。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平台”为了给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会委托他人收集、处理和管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 就个人信息的处理,受托人,委托时间和委托范围等事项,将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或“平台”提前告知会员。
 在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通过委托合同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指示,个人信息的机密性,禁止向第三方提供,及发生事故时的则需负担责任、委托期限、处理结束后个人信息的返还或销毁等,并将该合同内容书面或电子保管。

用户的权限和义务

1.请准确输入最新的客户个人信息,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因输入信息不准确而产生的事故责任归属于用户本身,若输入盗用的他人信息等虚假信息时,则可能丧失“平台”会员资格。
2. 会员在享有个人信息保护权利的同时,也有保护自身和不侵犯他人信息的义务。请特别注意防止向他人泄露密码等贵重情报。请注意不要损毁包括上传的帖子在内的个人信息。如果不能尽到这种责任,损害他人的信息及尊严,可以根据《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等受到处罚。

【个人情报侵害举报中心】
 - 电话 : 不加国家区号,请直接拨打1336
 - url : http://www.cyberprivacy.or.kr

【个人信息纠纷调整委员会】
 - 电话 : +82-2-580-0533
 - url : http://www.eprivacymark.or.kr

【大检察厅网络侦查科】
 - 电话: +82-2-3480-3600
 - url : http://icic.sppo.go.kr

【警察厅网络安全局】
 - 电话:不加国家区号,请直接拨打 182(付费)
 - url: http://www.police.go.kr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

“平台”为了用户更安全地利用“平台”服务而尽最大努力。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如果发生违反告知您事项的事故,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尽管采取了技术上的补救措施,但对黑客等因基本网络危险性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信息破坏,或者访问者制作的帖子引起的各种纷争时则不承担相应责任。
“平台”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指定以下相关部门及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处理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投诉: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姓 名: Jo Bi Song
 - 所 属: LANA Co., Ltd
 - 职 称: 主任
 - e-mail: artistfun@aliyun.com

未满14岁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采取如下措施:
 - 未满14周岁的儿童注册“平台”时需通过单独的格式进行注册,收集个人信息时需争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方可收集。
 - 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方式是输入监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根据信息通信部告示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同意方法进行。收集到的儿童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只用于确认同意与否。
 - 未满14周岁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有管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权力。当监护人提出访问,更正/修改或删除未成年人相关信息时,本"平台"会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 本“平台”所收集的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不会与第三方提供或共享。
 - 对于未满14周岁的儿童收集的个人信息,监护人要求更正错误时,本“平台”在更正错误之前禁止使用和提供该个人信息。
 - 对于标注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不发送广告或提案书等电子邮件,不利用游戏、赠品及活动诱导公开更多的信息。

广告性信息的传送

1.“平台”未经用户事先同意,不以营利目的传送广告性信息。

2. 公司在为执行新商品或活动信息介绍等面向客户的营销活动而传送营利目的广告性信息时,会事先征得客户对传送广告性信息的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便于识别各不同传送手段的广告性信息。
 - 电子邮件标题栏:电子邮件标题栏吗不包含(广告)二字时,在正文里会标识广告字眼。
 - 电子邮件正文栏:

· 注明用户可接受的发送方的名称、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地址。
· 分别用中文和英文标明您如何选择拒绝接收广告。
· 注明会员同意的时间及内容。

3. 本“平台”在为执行新商品或活动信息介绍等面向客户的营销活动而传送营利目的广告性信息时,便于用户了解,电子邮件的标题及正文如下所示。
"  - 电子邮件题目栏:在标题栏里首行会标明(广告)或(成人广告),在中文里则会显示主要内容"。

 - 电子邮件正文栏:
· 注明用户可接受的发送方的名称、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地址。
· 分别用中文和英文标明您如何选择拒绝接收广告。

4. 向青少年发送有害信息时,则会在标题中标注“(成人广告)”字眼。

 - 在正文栏中,下列各项目1中对应的以符号、文字、影像或音响的形式表现的情况(包括即使该电子邮件的正文栏中未直接表现出来,收信人也能轻易确认内容的技术性措施)中,在该电子邮件的题目栏中标注(成人广告)字句。

· 刺激青少年(指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性需求的煽情的或淫秽的
· 能让青少年产生恶性或犯罪的冲动的内容
· 刺激或美化包括性暴力在内的各种形式的暴力活动和滥用药物等内容
· 根据《青少年保护法》认定为有害青少年的媒体物等内容

 - 如果在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性电子邮件正文栏中通知包含第4款各项目内容的“平台”,则在该电子邮件的标题栏中显示“(成人广告)”语句。

5. 在传算传真·短信等电子邮件以外的营销活动而传送营利目的广告性信息时,发送内容里会带有“(广告)”的字眼,发送内容里也会包含发送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告知义务

本隐私政策制定于2016年12月13日,根据政府的政策或公司的需要予以变更,如有内容的追加、删除、修改时,将在实施前十天之前通过“平台”公示栏事先予以通知。

隐私政策版本 : v1.0
隐私政策实施日期 :“平台”开通日
隐私政策变更日期:2020年 12月 21日


居民身份证法

1. 根据 2006 年 9 月 24 日修订的居民登记法,非法使用他人居民登记号码,如盗用他人居民登记号码注册网上会员,处最高 3 年有期徒刑或最高可处以1000万韩元的罚款。
※相关法律:居民登记法第21条(处罚)第2项第9项(施行日2006.9.24)
如果盗用他人身份证号加入“平台”的用户,请立即停止盗用行为。

2. 由于网络搜索技术发达及“平台”运营者的疏忽,个人信息通过网络空间被泄露时,
暴露的个人信息有被盗用或被用于犯罪

个人信息保护手册

① 仅在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时提供个人信息
② 在提供个人信息时一定要确认隐私政策
③ 在可以选择公开/保密时,一定要选择保密。
④ 不要在帖子、公告栏等上随意登载自己及他人的个人信息。
⑤ 定期通过搜索门户"平台"搜索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检查个人信息是否被泄露。
⑥ 如果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要求相关“平台”或搜索门户"平台"等积极采取措施,要求删除。

如需举报或咨询关于侵害个人信息的事项,请咨询韩国信息保护振兴院(KISA)的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咨询及投诉:privacy@kisa.or.kr


附录(实施日期)
2022.01.01起开始实施